| 使用技术要求 | 1、水稻稻瘟病的防治:防治叶瘟于病斑初现期喷1次药,隔7-10天,再喷药1次。防治穗瘟,在水稻破口期 |
| 产品性能 | 本品是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剂,对半知菌引致的病害有效。制剂具展着性、粘着性,使药液在植物表面形成药膜。是防治水稻稻瘟病、甜菜褐斑病的药剂之一。 |
| 注意事项 | 本品使用时应遵守一般农药安全规程;不得与硫酸铜等金属盐类药液混用;为了防止药害,尽量避免在高温天气或中午施药;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,在甜菜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;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硫磺对黄瓜、大豆、马铃薯、桃、李、梨树、葡萄等敏感,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,恶心,呕吐等,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不慎误服,请立即携带本产品标签送医院诊治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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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备注 | |
| 质量保证期 | 2年 |